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》《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4年4月12日(即4月11日晚連續交易)起,我所在黃金和銅期貨品種實施交易限額。非期貨公司會員、客戶在上述品種各合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如下。
表:各品種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
品種 | 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(手) |
黃金 | 2800 |
銅 | 2000 |
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按照單個客戶執行。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。
對于第一次超過交易限額的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,將采取限制開倉不少于5個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,累計兩次超過交易限額的,將采取限制開倉不少于1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,累計三次超過交易限額的,將采取限制開倉不少于2個月的自律管理措施。情節嚴重的,按照《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》有關規定處理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期貨交易所
2024年4月10日